如果想知道,中国古代休妻的七条标准,还得先说说七出和七去,其实七出和七去(也称七弃)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、礼制和习俗中,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,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,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(即离婚)。
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,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《大戴礼记》的“七去”,又称作“七弃”。
七去的内容如下:
一、“不顺父母”
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。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“逆德”,在传统中国,女性出嫁之后,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,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。
二、“无子”
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,理由是“绝世”,在传统中国,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,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。以《唐律》为例:妻年五十以上无子,听立庶以长。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,未合出之。随传统中国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的逐渐成熟,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。
三、“淫” 。
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。理由是“乱族”,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,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。
四、“妒”
指妻子好忌妒。理由是“乱家”,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,以及“夫为妻纲”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,而许多看法中,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。
五、“有恶疾”
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。理由是“不可共粢盛”,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,在传统中国,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,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,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。
六、“口多言”
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。理由是“离亲”,在传统中国家庭中,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,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,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,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。
七、“窃盗”
即偷东西。理由是“反义”,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。
七出内容与之类似,包括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。
古人休妻也不是那么容易,还有三不去哩:
(一)有所娶无所归。有所娶,是说娶妻时,妻家尚有门庭,妻娶自于异姓家门之中。无所归,是指离婚(休妻)时,妻已经无家可归。这样,丈夫就不得休妻。
(二)与更三年丧。这是说媳妇成为丈夫家庭成员之后,遇到公公或婆婆去世,按照丧礼规定,儿子与儿媳都要披麻带孝,身着五等孝服的第一等,即“斩衰”(衰音cui)。“斩衰”是“五服”中最重的服饰,用粗麻编织而成,下面不齐边。是与死者关系最近的人丧礼服饰。儿媳与儿子结合即为同体,丧礼相同,要身着“斩衰”守孝三年,孝期内不得寻欢作乐,不能穿红挂绿,不得享用鱼肉美食等等。三年期满,媳妇已为丈夫家尽了大孝,则不得休妻。
(三)先贫贱后富贵。是说男子家没有娶妻之前很贫穷,娶妻入门后,妻相夫教子,操持家务,家庭日子逐渐好转,生活的殷实富庶,妻之功也,不能休妻。
其实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就是一种通融式的思维,所以“和谐”社会是容易做到的。

